中原纯化制程实验室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导语 中原纯化制程实验室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人,报名时间至2025年12月31日有效。

  中原纯化制程实验室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有关规定,中原纯化制程实验室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

  一、基本情况

  中原纯化制程实验室由河南省科学院和郑州大学牵头建设。材料的高纯制程已成为产业与科技竞争的焦点,我国的制造业被卡脖子,高纯材料占有突出位置。实验室瞄准新能源与电子信息产业新赛道,重点布局极端条件下的纯化制程与材料创新、材料表征与产品检测服务、纯化制程技术与产品开发三个方向,主动对接高水平平台与大科学装置,汇聚高层次人才,形成创新高地;通过纯化制程的领域突破,形成融合化工、冶金、矿物、材料等多学科交叉的新学科体系,并带动产业发展。实验室汇聚了一批以院士、杰青等高层次人才为带头人的纯化材料研究团队,经过2-3年建设,实验室将汇聚200人队伍,建成具有国际影响的国家级平台,打造形成电子级基础材料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

  二、组织领导

  实验室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人事负责同志担任。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决议,以及人事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招聘工作进行全流程把控,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

  成员单位:主任办公室、发展规划部、财务部、以及各科研团队。

  纪检监督:负责人由负责纪律监督的副主任担任,全程监督招聘工作,确保招聘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博士研究生或博士后出站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博士研究生,并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和相关工作经历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日及以后出生);

  (3)高层次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招聘范围和条件严格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执行。

  四、招聘岗位、招聘人员数量、招聘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

  五、信息发布

  (一)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henan.gov.cn)和河南省科学院(网址:https://www.hnskxy.com/)同步发布招聘信息。

  (二)招聘信息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有效,中原纯化制程实验室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组织实施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在实验室主任委员会监督下,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负责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实验室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查询报名邮箱反馈信息。如因个人原因影响应聘,后果由本人承担。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和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核以面试为主,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等。综合考核后,由人才资源部统计成绩,综合择优录取。

  (三)体检、考察

  体检人员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https://www.hnskxy.com/)公布。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由实验室主任委员会研究决定是否从报考同一招聘岗位进行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岗位符合度等进行综合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弄虚作假以及其它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者,经主任办公会批准后,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实验室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将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371-65728657

  监督电话:0371-65722430

  附件: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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