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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郑州失能老人养老补贴服务机构申报启动

导语 民政部、财政部日前印发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面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政策在全国正式实施。这一政策是在去年7月部分省市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全面推开。

  2026郑州失能老人养老补贴服务机构申报启动

  为深入贯彻《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民发〔2025〕37 号)要求,切实提升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水平,有力促进全市养老服务消费市场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本项目服务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机构类型

  (一)养老机构。依法办理登记并在民政部门备案,符合《养老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规范》(MZ/T187-2021)要求,持有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或长期照护师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不少于当前服务对象总数的10%,且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0%及以上;承诺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等强制性标准要求;自愿参与并接入“民政通”(含小程序、APP);承诺严格执行河南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相关规定;2025年1月1日以来,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养老服务类有效合同复印件和本机构在职员工有缴纳社保的证明。

  (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应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包括养老服务,且具有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相应服务的能力;承诺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持有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或健康管理师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持有社会工作者等职业资格证书,工作人员应在县级民政部门实名制备案;自愿参与并接入“民政通”(含小程序、APP);2025年1月1日以来,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同类型有效合同复印件和本机构在职员工有缴纳社保的证明。

  (三)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应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包含社会调查或者评估、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或者具备评估、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相关经验,符合《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关于评估主体的有关要求;至少配置5名专(兼)职评估人员,其中专职评估人员不少于2人,兼职人员应当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评估人员应具有全日制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理解评估指标内容,掌握评估要求;能够客观公正开展评估工作并及时将评估结果同步至“民政通”,保护被评估人员和评估人员的尊严、安全和个人隐私;承诺未参与提供由本项目补贴的养老服务或与提供本项目补贴的养老服务主体形成关联交易;2025年1月1日以来,机构和评估人员未被纳入单独或联合失信惩戒名单、未被行政处罚、未被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服务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服务对象群体投诉信访事件。

  评估机构的评估人员均应参加由市级及以上民政部门统一组织的评估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开展评估工作,每名评估人员只能供职于一家评估机构。

  正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不得纳入服务机构范围。

  二、服务项目

  包括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项目具体参见《郑州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附件1);机构养老服务包括长期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和短期服务(即“喘息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等。实施过程中,我市将根据民政部、财政部要求适时调整有关内容。

  三、申报条件

  (一)应当依照承诺书据实开展为老服务,并在机构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时长、收费标准等,提供服务时不得随意涨价,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价格管理有关规定。

  (二)应当配备与服务项目和管理运营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并依法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明确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定期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

  (三)应当有健全、完善的服务管理、卫生管理、疫情防控、安全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家属联系与培训等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四)具备在申报区域内的全域服务能力,不得因距离等原因拒绝提供服务,避免出现老年人有服务需求但无机构的情况。

  (五)规范使用“民政通”,及时在系统内更新相关服务内容信息。

  (六)严格执行省、市、区县(市)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服务质量、管理制度、财务收支状况、收费项目和调价频次等调查、审核及监督管理,如实提供监督检查所需的相关材料,不得虚报瞒报、弄虚作假,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

  (七)其他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求满足的条件。

  四、服务形式

  服务机构使用“民政通”(含小程序、APP)接单开展服务,要秉持及时、高效、专业的原则,及时处理老年人服务预约信息,委派专业工作人员准时到达服务地点开展服务,耐心处理服务投诉等。

  提供机构养老服务的,养老机构应将入住协议、服务项目、服务情况、消费金额、收费发票、电子消费券核销凭证等材料及时上传至“民政通”;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应将服务项目、服务情况、消费金额、收费发票、电子消费券核销凭证等材料及时上传至“民政通”。

  五、资金结算

  原则上区县(市)民政部门于次月10个工作日内对上一个月养老服务消费券核销情况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提交区县(市)财政部门复审;区县(市)财政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并将复审结果反馈区县(市)民政部门;区县(市)民政部门收到复审结果后,于3个工作日内向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结算经核定后的上一个月电子消费券抵扣费用。

  通过能力评估电子消费券全额抵扣的评估费用,参照上述流程由区县(市)民政部门向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进行结算。

  六、申报材料

  自愿参与补贴项目的服务机构,应向登记注册地或拟开展服务所在地的区县(市)民政部门提出申报,申报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全套盖章纸质申报材料须扫描PDF电子版一并提交至区县(市)民政部门,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一)服务机构申报表(附件2)。

  (二)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基本情况介绍。

  (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养老机构需提供民政部门备案回执。

  (四)企业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或统计网截图。

  (五)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六)服务机构备案项目清单(附件3)。

  (七)服务机构承诺书(附件4)。

  (八)区县(市)民政部门根据本区域实际情况增加的申报材料。

  七、申报流程

  (一)补贴项目从2026年1月起实施,为期12个月,实施期间服务机构均可按上述要求向区县(市)民政部门提交并送达申报材料。

  (二)区县(市)民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指导审核通过的服务机构在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创建账号、认定资格、发布信息,完成微信支付、支付宝、银联商户的注册工作等。

  (三)服务机构自愿退出的,按照“谁准入谁审核”的原则,向区县(市)民政部门提出退出申请,审核通过后由区县(市)民政部门清退其项目参与资格,并同步在“民政通”更新相关信息。

  (四)区县(市)民政部门对参与补贴项目的服务机构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开展参与机构的调整和更新工作。

  郑州市民政局

  2026年1月21日

  附件_1:郑州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docx

  附件_2:服务机构申报表.docx

  附件_3:服务机构备案项目清单.docx

  附件_4: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_5:各区县(市)发放消费补贴政策咨询电话.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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