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收养登记办法

导语 在郑州怎么收养孩子,收养孩子需要哪些材料,有什么条件呢。以下就是郑州收养登记办法,希望对各位市民有所帮助。

  (一)资格条件

  1、收养人必须同时具备:无子女不会生育;有抚养教育子女能力;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以上。

  2、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或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二)提交证明材料

  1、收养人提出收养的书面申请书;

  2、收养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

  3、收养人持有的两个市级以上医院开具的不育诊断证明(有效期3个月);

  4、两个以上的发现或捡拾弃婴证明人的书面证明材料(必须签名、按手印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5、由收养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计划生育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等书面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所在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出具;

  6、收养人身体健康状况的体检证明;

  7、公安机关出具的发现捡拾弃婴、儿童报案和结案证明;

  8、市级以上报纸刊登的格式统一的收养公告(有效期60天);

  9、收养人与被收养人2寸合影照片2张。

  (三)办理流程

  以上证明材料准备齐全后,收养人、被收养人须亲自到郑州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四)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1998年11月修正)

  (五)联系电话

  67178720、67186354

  (六)单位地址

  郑州市民政局105室

  (七)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承办处室

  郑州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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