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居民养老保险政府补贴办法

导语 在郑州,居民养老保险政府补贴办法有哪些?郑州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居民养老保险政府补贴办法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

  政府补贴:

  (一)具有郑州市户籍且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及户口迁入郑州市且年满16周岁不满55周岁的人员,在同一缴费年度内按时足额缴费的,政府给予缴费基数1.5%的养老保险补贴。参保人员一次性缴纳和补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享受一次性缴纳和补缴年度的养老保险补贴;户口迁入郑州市且年满55周岁及以上的参保人员不享受养老保险补贴。

  (二)已具有郑州市户籍,年满61周岁及以上的城乡居民,在2009年12月31日(含)前办理参保登记,并按规定一次性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政府给予一次性参保补贴。补贴标准为:年满61周岁的一次性补贴400元,年龄每递增一周岁,政府一次性补贴增加400元;年满74周岁及以上的城乡居民,政府一次性补贴5600元。户口迁入郑州市及2009年12月31日后办理参保登记的城乡居民,不享受一次性参保补贴。

  (三)符合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可享受政府养老津贴。月政府养老津贴=(郑州市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郑州市上年度农村居民月人均纯收入)÷2×4.5%。

  (四)2008年6月30日以前已具有郑州市户籍且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自年满70周岁的当月起,另按每月20元发给高龄老人生活补助;自年满80周岁的当月起,每月再增加30元;自年满100周岁的当月起,每月再增加50元。参保时已经超过上述年龄的,自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的当月起享受以上相应高龄老人生活补助。2008年7月1日后将户口迁入郑州市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其具有郑州市户籍累计满10年以上方可享受高龄老人生活补助。

  注:以上补贴金额仅供参考,实际补贴金额以最新颁布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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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补贴包括:养老保险补贴、一次性参保补贴、政府养老津贴、高龄老人生活补助。以上补贴列入财政预算,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分别负担50%,并由市财政按时足额划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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