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鉴于巩义市气象台9月11日8时43分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目前,巩义市新中镇已达39.1毫米,预计今天白天,巩义市新中镇、站街镇、康店镇等全部镇及街道降水量将达50毫米以上。根据《巩义市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市防指决定于9月11日9时将防汛应急响应提升至三级。
2025年9月11日9时巩义市防汛应急响应提升至三级
巩义市气象台9月11日8时43分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目前,巩义市新中镇已达39.1毫米,预计今天白天,巩义市新中镇、站街镇、康店镇等全部镇及街道降水量将达50毫米以上。根据《巩义市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市防指决定于9月11日9时将防汛应急响应提升至三级。
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预案中暴雨黄色预警措施和防汛三级应急响应行动落实防范应对措施,密切关注雨水情发展变化,加密监测预报预警频次,落实预警响应联动和临灾预警“叫应”机制,广泛提醒公众做好防范。要在重点区域、部位预置抢险救援力量和装备,各级各类责任人全部上岗到位,强化巡查排查和应急处置,必要时果断采取有效措施。要突出抓好山洪和地质灾害,及时组织危险区域群众避险转移,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市民群众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遇强降雨及时避雨。要严格执行 24小时值班值守及信息报告制度,突发险情灾情要第一时间处置并报告,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
暴雨黄色预警措施
市水利局加强重点水库、主要防洪河道的水情监测和汛情研判,科学实施洪水调度,严格执行汛期水库调度运用计划,确保水库在汛限水位以下运行。加强巡堤(坝)查险,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加强对山洪灾害易发区监测预警。
市建管局、市园林中心加强供水管网、排水管网、燃气管网、热力管网、桥梁、综合管廊、城区河道、排水明沟等重点基础设施巡查,清理淤积雨水口、雨水管渠,对桥涵等重点区域排水排涝情况进行巡查,及时排除地面塌陷、明沟堵塞、管网泄漏等问题,视天气情况提前开启或延迟关闭道路照明,协调指导城市建成区内各街道按照管理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对可能影响雨水收水井的建筑围挡进行拆除或整治。
市建管局指导督促辖区内有地下空间的物业服务小区的排水泵站开展试运行,备足备齐防汛沙袋、防水挡板、抽排水设备。组织指导市属在建建筑工地落实度汛措施,确保度汛安全。
市人防办做好早期人防工程、单建人防工程的防倒灌工作,加强对位于学校、危房、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路段等下方早期人防工程隐患再排查,备足备齐防汛沙袋、防水挡板,防止雨水倒灌。
市交通局及时督促相关运营单位,通过部门管理的道路电子显示屏及公交车显示屏发布汛期预警信息。
市文广旅体局和相关镇加强涉山涉水景区的管理,督促指导景区管理部门及时向游客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醒工作。依法做好旅行社的管理工作。
市委宣传部统筹指导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相关单位,加强汛情和应对措施等动态信息的播报,主动引导舆情,加强正面信息的宣传报道。
市园林中心、市林业局、市建管局、市交通局等及时督促指导责任单位加强绿化带、行道树、高压线下公园(游园)、廊道内的巡视看管工作,疏散劝导游人,远离危险区域,及时清理倒树、断枝、落叶,消除对道路交通与雨水口的影响。
市通管办督促指导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基站维护等通信服务保障工作。
国网巩义市供电公司做好机闸、泵站等重点防汛设施及重点部位外围电网(供电公司资产设备)供电保障工作。机闸、泵站等重点防汛设施及重点部位管辖单位做好内部(相关单位资产)用电设备设施管理和用电安全保障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实际情况对农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防护措施。
巩义黄河河务局等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重点区域防汛抢险准备与保障工作。
市消防救援局做好参加防汛抢险的准备。
各社会单位检查本单位排水防涝设施,做好防范工作。
各镇(街道)及相关单位做好重点地区的巡查抢险以及山洪易发区、泥石流易发区、采矿区、低洼地区、危旧房屋的险情处置、群众避险转移和安置以及受灾救助等准备工作。负责所辖区内景区、山洪泥石流沟道、地质灾害隐患点人员疏导与管控;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关闭涉山涉水旅游景区、实施交通管制等临时性措施。
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应急救援队伍和村(社区)安全劝导员至少半数以上人员要在岗在位,有关情况及时上报。
防汛三级应急响应行动
在四级应急响应行动的基础上开展以下行动:
市防指副指挥长组织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建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局、市委宣传部等会商,滚动研判防汛形势,对有关镇(街道),组织动员部署,及时调度指挥。
市防指副指挥长在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市应急管理指挥中心)值班。
市防办调派专家组驻地督导、指导、检查各镇(街道)备汛措施落实及汛期暴雨洪水防范应对等工作,将情况上报市防办并通报成员单位。
(4)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行业抢险队伍及时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同时密切关注可能出险的区域,加强巡查值守;统计、核实行业受灾情况,及时报告市防办。
(5)市公安局、市建管局及时疏导积滞水点交通,必要时采取断路、绕行等管制措施。
(6)市交通局及时调整公交运营计划,必要时增加运力,妥善疏散滞留旅客。市公安局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保障抢险救灾物资车辆的通行。
(7)市建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等单位视情派员进驻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市应急管理指挥中心)联合值守。
(8)市级抢险救援力量协助受影响地区政府开展抢险突击、群众疏散转移等工作。
(9)市农业农村局及相关部门及时协调组织专业人员和设备对农田等发生渍涝灾害的区域进行抢排涝水,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减少灾害损失。
(10)各镇(街道)按照本级防汛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值班值守工作。
(11)发生洪涝灾害的镇(街道)及时发布指令,调动各类抢险队伍,安置好危险区域内的群众,迅速开展救援抢险排涝工作。
(12)加强汛情灾情报告。市气象局每日5时、10时、16时报告雨情监测及天气预报,其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市水利局每日5时、16时报告水情信息,根据降雨情况适时开展洪水预报;市农业农村局每日16时报告农田渍涝灾害信息;市应急局每日16时报告洪涝灾害造成损失情况;市防指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16时向市防办报告工作动态;各镇(街道)每日16时向市防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险情、灾情应及时报告;市防办每日17时向郑州市防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险情、灾情应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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