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西平县需要隔离吗?

导语 中高风险地区和入境人员返乡后,要立即到社区(村)报到,开展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不少于2次的核酸检测,食宿、医疗及核酸检测等费用需要自理。

  1月15日,西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居家医学观察人员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结合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致全县父老乡亲的一封信》《关于劝阻在外人员春节不要返乡就地过年防止疫情传播的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居家医学观察人员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居家医学观察对象

  (一)低风险地区返乡人员;

  (二)从中高风险地区返乡的需集中隔离的孕妇或14岁以下儿童,患有基础性疾病或为半自理及无自理能力的特殊人群。

  二、居家医学观察的执行居家医学观察人员要积极配合,自觉开展14日居家隔离措施,尤其是从国家发布的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市,县(区)返回人员,更要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居家医学观察由各乡镇政府(办事处)组织实施,落实防控责任制,由乡镇(办事处)干部牵头,落实驻村干部、村组干部、基层医务人员“四包一”措施。

  三、居家医学观察期限及核酸检测居家医学观察期限为14天,期限届满前一天开展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居家医学观察结束后7日内尽量不到歌厅、电影院等室内通风条件差及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

  四、居家医学观察场所的要求

  (一)居家医学观察人员最好单独居住;如果条件不允许,可选择通风较好的房间作为隔离室,且保持相对独立。

  (二)在相对独立的隔离室放置桌凳,作为非接触式传递物品的交接处。

  (三)隔离房间内不可使用空调,尤其不能使用和其他房间共通的中央空调。

  (四)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避免与其他家庭成员共用卫生间。

  (五)隔离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五、管理要求

  (一)对居家医学观察人员的管理要求:

  1.应在社区医务人员指导下进行居家医学观察;

  2.居家医学观察期间,被观察人员日常生活,用餐尽量限制在隔离房间内,拒绝一切探访,其他人员尽量不进入隔离房间;

  3.在隔离房间内活动可不戴口罩,离开隔离房间时必须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必须接触时须保持1米以上距离,并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4.居家医学观察期间不得外出,如果确需外出,必须经过所在社区(村)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批准,并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且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

  5.如居家医学观察人员为哺乳期母亲,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可继续母乳喂养婴儿;

  6.孕产妇可进行正常产检,但应当提前预约,避免集中候诊,同时要做好防护,并尽量缩短就医时间,回家后要及时洗手;

  7.患有基础疾病的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应当按时服药,不可擅自停药,药物储备不足时,可在就近的社区(村)卫生服务机构开药,也可由家属代取药物,就医时要做好自身防护。

  (二)健康监测要求:

  1.社区(村)工作人员应当对本辖区内的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做好登记;

  2.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主动向社区(村)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报告。

  3.医学观察期间,如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时,社区(村)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并按规定及时将其转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诊治,实行闭环管理。

  (三)卫生防疫要求:

  1.保持房间通风,每天尽量开门窗通风,不能自然通风的,可使用排气扇等机械通风;

  2.做好卫生间、浴室等共享区域的通风和消毒;

  3.饭前便后、戴口罩前后,均应洗手或手消毒.擦手时,最好使用一次性擦手纸;

  4.讲究咳嗽礼仪,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盖口鼻或用手肘内侧遮挡口鼻,同时将用过的纸巾丢至垃圾桶。如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应立即洗手或手消毒;

  5.不与家庭其他成员共用生活用品;

  6.做好手卫生,并落实有关消毒措施;

  7.居家医学观察人员使用过的口罩、一次性手套、擦手纸等废物用塑料袋密封后交社区(村)卫生室,由医疗废物处置公司按规定处理。

  (四)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要求:

  及时告知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号码0396--6116276,并提供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服务,缓解被观察人员的负面情绪,预防与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困顿,防范心理压力引发的极端事件,发现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出现精神卫生问题时,要及时向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介。

  (五)工作人员或陪护人员要求:

  1.社区(村)医学观察管理人员应当对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的人员进行培训,主要培训日常卫生与防护知识及隔离期间相关要求等;

  2.社区(村)医学观察管理人员要及时对居家医学观察人员情况进行摸底,如居家医学观察人员为单独居住或孤寡老人等脆弱群体,应当对其提供生活上必要的帮助;

  3.社区(村)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或陪护人员与居家医学观察人员接触,或者处理其污染物及污染物体表面时,应当做好自我防护;

  4.与居家医学观察人员任何直接接触,或离开其居住空间后,准备食物、饭前便后、戴手套前、脱手套后均须进行双手清洁及消毒;

  5.每天对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居住楼层走道、楼梯等场所进行1次消毒,至少清理1次垃圾,必要时随时清理;

  6.有基础疾病的人员和老年人不能作为儿童、孕产妇、半自理及无自理能力等人员的陪护人员。

  西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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