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

导语 9月24日,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对进一步深化高校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改革作出部署。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从2021年开始推进相关改革工作,到2024年,基本建立以统一高考为基础、省级专业考试(下称省级统考)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形成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

  01进一步扩大省级统考范围

  《指导意见》要求,到2024年,要基本实现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全覆盖,同时,不断提升省级统考的水平和质量,增强考试的区分度,满足不同层次、类型高校选拔需要。

  02严控校考范围和规模

  一是建立健全校考高校和专业准入退出机制。省级统考已经覆盖的专业,原则上高校不再组织校考。

  二是严格控制现场考试规模。要求校考高校结合人才培养定位,加强与省级统考的衔接,积极采取线上考试或使用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初选等方式,严格控制现场校考人数。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8倍。

  三是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考虑改革后省级统考范围不断扩大,现场校考规模不断缩小,《指导意见》明确,从2024年起,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

  03推进分类考试,分类录取

  2024年起,对于高校艺术学理论类、戏剧影视文学等与专业考试要求相关度不高的专业,将不再组织专业考试;对于音乐、舞蹈、表演、美术、设计等其他对考生专业能力有较高要求艺术类专业,继续组织专业考试,包括省级统考和高校校考。

  2024年起,艺术类专业将分三类进行录取

  第一类是不需要参加专业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如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类是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都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第三类是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校考成绩择优录取。

  04逐步提高文化成绩要求

  此次改革要求,各省(区、市)在现有文化课成绩要求基础上,因地制宜、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舞蹈学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

  在提高文化成绩要求的同时,对于在相关专业领域确有专长的艺术人才,《指导意见》提出,将探索建立破格录取机制。

  05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不再从招生环节选拔

  从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进行选拔,改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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