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漯河临颍县新增2例无症状感染者的情况通告(病例1-2)

导语 3月24日,临颍县在核酸筛查中发现2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3月24日,临颍县在核酸筛查中发现2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病例1:程某,临颍县产业集聚区荷塘柳岸电商大厦1号楼工作,居住临颍县建业桂园10号楼某单元某室。

  3月16日12时到达漂河(乘坐K1048次列车),下车后乘坐陈某某(妻子)私家车于13时左右到达临颍县建业桂园家中,返程时在车上未佩戴口罩。

  13时10分左右与陈某某一起在“鱼你在一起”饭店就餐,14时左右返回家中,当日未再外出,车内和就餐时未佩戴口罩。

  3月17日14时左右到西街家俱店(一点家具店)看家具,全程佩戴口罩,15时左右到临颍县台陈镇台陈村2号陈某某(岳父)家,家中陈某某一人在家,在其家中未佩戴口罩,16时左右返回临颍县家中,当日未再外出。

  3月18日-21日在家未外出。

  3月22日9时左右下楼到建业桂园小区南门排队进行核酸检测,当时未采集,11时左右到南门宜家快宝驿站取完快递后回家,当日未再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3月23日15时左右从家中骑电动车到临颍县人民医院院外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全程佩戴口罩。

  3月24日0时16分10:1核酸检测混采中发现异常,6时50分核酸单采结果为阳性。

  病例2:陈某某(程某妻子),无业,居住临颍县建业桂园10号楼某单元某室。

  3月16日7时40分-7时50分,步行送女儿程某某到达临颍县博雅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后离开,11时左右陈某某自驾车到达溪河,接住程某,于13时左右到达临颍县建业桂园家中,返程时在车上未佩戴口罩。

  13时10分左右与程某一起到“鱼你在一起”饭店就餐后返回家中。17时45分-17时55分到达学校接程某某(女儿)回家,全程佩戴口罩,17时51分-17时59分步行和程某某(女儿)一起到大观小跃量贩买菜,微信扫码支付,18时离开回家,未再外出,全程戴口罩。

  3月17日7时40分-7时50分,步行送程某某到达学校后离开,11时30分-11时42分到大观小跃量贩买菜,大约停留12分钟左右离开回到建业桂园家中,17时45分-17时55分到达学校接程某某回家,全程佩戴口罩。

  3月18日7时40分-7时50分,步行送程某某到达学校后离开回家,10点左右自驾车到县医院附近京辰花园100美发店,由朋友贾某某自驾车搭载到金佰汇南段五里头花卉市场买花,11时30分左右离开,到临颍县人民医院对面菜市场入口,陈某某在车内未下车,贾某某自己下车在右手边第一家买鱼。11时40分到贾某某店内,15时左右自驾车离开回到台陈村家中陈某某(父亲)送躺椅,16时左右离开回到建业桂园家中,17时45分-17时55分到达学校接程某某回家,全程佩戴口罩。

  3月19日-20日在家未外出。

  3月21日7时40分-7时50分,步行送程某某到达学校后离开回家,10时左右自驾车回台陈镇台陈村。11时30分左右骑三轮车带着陈某某(父亲)、陈某(大姐)一块去宋某(二姨)家,11时40分在宋某(二姨)家吃饭,13时30分离开宋某(二姨)家回到台陈村娘家,14时左右自驾车回家。17时45分-17时55分到达学校接程某某回家,全程佩戴口罩。

  3月22日7时40分-7时50分,步行送程某某到达学校后离开回家,9时30分左右在建业桂园南门核酸检测,当时未采集,10点到南门宜家菜鸟驿站拿快递,然后返回建业家中,全程佩戴口罩。12时30分左右和朋友时某(朋友)两人在大观尚美秀做美甲,14时左右离开后,乘坐时某的电动车到锦绣江南小区一楼仓库,15时左右回到建业桂园家中。17时45分-17时55分到达学校接程某某回家,全程佩戴口罩。

  3月23日7时40分-7时50分,步行送程某某到达学校后离开回家,17时45分-17时55分到达学校接程某某回家,全程佩戴口罩。

  目前流调、检测、消杀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已追踪到密接、次密接已全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涉及的车辆和场所等已全部进行消毒,并进行环境监测。

  目前流调工作仍在进行,详细情况随时向社会通告。在此特别提醒:在相同时间段、相关地点有相同活动轨迹的居民,请立即向当地社区(村)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关措施。广大居民要强化个人防护,遵守防疫规定,全民行动,共筑防疫防线。

  临颍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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