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电动自行车过户指南
导语 根据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规定:郑州电动自行车过户需要自电动自行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办理,具体规定如下。
郑州电动自行车过户指南:
一、办理时限:
自电动自行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
二、办理地点:
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三、办理材料:
(一)现电动自行车所有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电动自行车所有权转移证明、凭证。
四、相关规定:
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电动自行车所有权人应当自电动自行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转移登记。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电动自行车所有权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电动自行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电动自行车所有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电动自行车所有权转移证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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