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关于加强市区道路机动车停放执法管理的通告2021
导语 郑州发布最新通知,决定将城管执法部门采集的市区次干道、支路背街机动车违法停车信息交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审核认定后录入交管系统处理。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道路机动车停放执法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高执法效率、形成执法合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道路交通安全法》《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决定将域管执法部门采集的市区次干道、支路背街机动车违法停车信息交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审核认定后录入交管系统处理。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郑州市区范围内,快速路、主干道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由公安交警部门查处,次干道、支路背街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由城管执法部门采集证据交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审核认定后录入交管系统,公安交警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告知违法停车当事人,依法子以查处,公安交警部门执法主体资格不变。
二、各区、开发区城管执法部门对次干道、支路背街违法停放的机动车辆张贴《违法停车提示单》,并规范摄录信息,于24小时内将违法停放车辆信息移交辖区公安交警大队,由公安交警大队在规定时限内录入公安交管系统予以处罚。
三、域管执法部门出具的《违法停车提示单》,将明确被查处人涉嫌违法停车行为,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权人在接到公安交警部门的告知后依法接受处理。
四、本通告实施范围为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患济区和郑东新区,郑州经开区、郑州高新区。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脆行。
郑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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