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未婚证明办理(特殊情况)
导语 郑州未婚证明如何办理?郑州未婚证明办理需要什么条件?郑州未婚证明办理要哪些材料?郑州未婚证明去哪里办理?当事人死亡或者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未婚证明如何办理?郑州本地宝为你解答。
注:2015年11月1日起,郑州市民政部门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公证事项外,将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单身证明。
申请出具证明的当事人应达到我国法定婚龄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当事人无法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监护人可以提出申请。
当事人已经死亡的,其近亲属、与当事人有继承关系的其他人可以提出申请。
1、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的常住户口簿、身份证;集体户口须提供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和集体户口首页(或首页复印件加盖管理单位公章);离婚人士须提供离婚证件,如果离婚当事人提供的离婚证件是法院的一审判决书,还须同时提供法院的判决生效证明书。如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的,须同时提供终审和初审法院的判决书。丧偶人士须提供丧偶证件(如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等);
2、当事人委托他人申请的,受托人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委托人写明具体委托事项的委托书;受托人不能提供委托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应提供委托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写明具体委托事项的委托书;
3、监护人提出申请的,监护人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当事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证明、申请人与当事人有监护关系的证明;
4、当事人死亡,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近亲属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当事人死亡证明、申请人与当事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其中,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当事人死亡,与当事人有继承关系的其他人提出申请的,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当事人死亡证明、申请人与当事人有继承关系的证明;
5、公、检、法等单位因公需要出具证明的请出具调查人证件证明材料、调查函、立案通知书及调查人员工作证等。
6、上述相关证件均须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的要求请看下文:
当事人需提供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证明材料的A4规格纸复印件一式一份,用作档案留存。户口本需复印本人户口页和户口首页,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于同一张A4纸上。
申请出具当事人离婚、丧偶后《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申请人还应提供当事人离婚证明或丧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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