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未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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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未婚证明办理指南 [查看全文]
更新时间:2016-04-06 16:44:24
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已达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

3、开具无婚姻状况证明的当事人婚姻状况为:未婚、离婚、丧偶;

4、办理涉台和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9个国家公证事项。

办理材料

1、办理人户口簿;

2、办理人身份证;

3、离婚和丧偶者还应持离婚证和丧偶证明;

4、本人无婚姻登记记录的签字声明。

注:当事人要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时间超出本县(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现保管婚姻档案范围的,须到户口所在地辖区档案馆申请出具有关证明。

办理流程

1、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当事人填写一份《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声明书》;

3、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依法予以出具证明。

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郑州市民政局

地址:嵩山北路12号

电话:67181133

荥阳市民政局

地址:康泰路与惠民路交叉口

电话:64662607

郑州未婚证明在哪儿开(最全)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期限:两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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