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
导语 公积金在我们身边越来越多的人都会用到,当公积金金额到达一定程度,我们需要用它去贷款买房的时候,我们就面临了郑州公积金贷款的相关问题,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下郑州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及指南。
一、贷款额度
1、最高贷款额度
①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30万元;
②家庭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且为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③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按照对应额度上浮20%。
2、可贷款额度
①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对应最高公积金贷款金额内,综合还款能力、最长贷款期限和贷款比例确定。
②未结清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合并月还款额认定其还款能力,还款能力不足时,应当降低公积金贷款金额。
3、贷款额度试算
①打开“郑好办APP”,选择“公积金“专栏,下滑找到”贷款试算查询“程序
②确认自己的个人信息无误后,点击蓝色搜索图标即可试算
③温馨提示
1.公积金贷款试算申请人须为郑州市市直公积金缴存职工,目前线上仅支持单身缴存职工首套房首次贷款的试算。
2.公积金贷款试算时须满足连续缴存12个月,欠缴月份小于3个月,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3.本试算仅供参考,实际贷款金额以线下柜面办理业务为准。
二、贷款利率
1、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①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
②利率调整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同档次最新利率。
③利率调整前已经受理但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时执行同档次最新利率。
2、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①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525%和3.075%。
②利率调整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同档次最新利率。
③利率调整前已经受理但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时执行同档次最新利率。
三、贷款首付比例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2、购买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3、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
四、贷款期限
1、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
2、存量房贷款年限加房屋建成年限不超过50年,且最长贷款年限不超过30年。
3、贷款年限可覆盖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五、贷款月还款额
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收入的60%。其中,月还款额按借款人贷款年限计算。借款人家庭月收入按照夫妻双方最近6个月内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之和认定,借款人未婚、离异、丧偶未再婚以及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或缴存时限不满6个月的,按借款人单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认定其家庭月收入。
六、贷款条件
1、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2、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贷款金额=房产总价,且房款未付清;
3、借款人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近期应缴未缴不超过4个月;
4、家庭收入稳定,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
6、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债务;
七、贷款材料
最新消息:
自2025年5月27日起,郑州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签订商品房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后,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即可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原来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纸质申请材料可以不再提供。申请材料减免情况见《公积金贷款纸质申请材料新旧清单对照表》(点击查看)。
原所需材料
1、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身份证复印件各3份。
2、借款人结(离)婚证(附相关协议书)复印件2份(凡河南省内办理的结婚证,在郑州市大数据平台能够查询婚姻登记信息的,不再提供结婚证(部分军官证办理的结婚证、老旧版结婚证等无法查询婚姻登记信息的除外))。
3、《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3份(附《合同信息备案摘要》复印件2份)。
4、首付款发票原件(二手房为资金监管付款凭证)及复印件2份。
5、借款人用于还款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1份。
7、家庭住房情况有效材料原件1份
8、异地缴存明细近6个月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
9、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
注:
①上述1-5项中所有复印件均需验证原件;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到同一张纸上。
②购买二手房不提供第3项材料,但需提供原房产证,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婚姻等证明材料及《郑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2份、首付款资金监管凭证。
③贷款办理按实际情况准备齐材料,借款人、配偶、共有人(如果有)同时到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出具《公证委托书》原件4份。
④家庭住房套数按照拟购住房所在地现有住房认定,或者以购房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或认定证明为准。
⑤家庭收入按照夫妻双方(单身家庭为申请人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或者社保系统记载的工资基数综合认定。
⑥异地缴存职工可实现“亮码可办”(数据完整)的,不再要求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缴存明细。
⑦所购房产为现房需提供郑州市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或不动产权证以及开发商收款账号。
⑧商转公贷款所需申请材料参照郑公积金〔2024〕15号文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用A4规格纸张。
八、贷款流程
1、贷款业务线上预约
①点开“郑好办APP”,选择“公积金“专栏,然后点击上方”预约“
②选择“公积金贷款”业务,根据需要选择办理事项,之后选择最近的办事大厅预约
③温馨提醒:
1.预约人员须准确填写预约大厅、预约时间、预约类型等,预约信息与实际办理信息须一致,否则视为预约号失效,请重新进行预约办理。没有预约的群众,采取现场辅导预约。对于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采取绿色通道模式现场办理;
2.办理业务所需资料、办事流程登录中心网站首页“政务服务”或关注“郑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的个人中心“办事指引”查询;各政务大厅(网点)办事地址登录中心网站或“郑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的个人中心“网点信息”查询;
3.市政务大厅(中行和建行、住房置业担保)、经开区大厅(中行和建行、住房置业)、东区大厅(中原银行和浦发银行、住房置业担保)、二七区大厅(工行和交行、住房置业和中小企业担保)、惠济区大厅(农行、住房置业担保)、金水区大厅(工行、中小企业担保)、中原区大厅(交行、中小企业担保)、高新区大厅(中行、住房置业担保)、管城区大厅(邮储银行、住房置业和中小企业担保)、郑州银行自贸区支行网点(住房置业担保);惠济区大厅暂不受理组合贷、东区大厅暂不受理二手房贷款复审业务和组合贷。县(市)区大厅:巩义市大厅、新密市大厅(工行、住房置业担保),登封市大厅、荥阳市大厅、新郑市大厅、上街区大厅、中牟市大厅(工行和中行、住房置业担保)。
2、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
为推行公积金贷款“一证办”新模式,公积金中心重塑了贷款业务新流程,大致分为三步:
①申请人(含本人、配偶或房屋共有权人)出具身份证,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信息采集表》(可提前在“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下载填写或现场领取填写)。
②公积金中心根据申请人授权,查询核验贷款申请信息,确认贷款方案,录入贷款信息。
③申请人签订公积金贷款相关手续。
申请人可以提前了解贷款审批流程,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信息采集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到郑州市各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办事窗口,通过公积金系统的数据共享服务,或提供对应的电子材料信息,即可完成贷款办理,不再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例如,婚姻状况、商品房买卖合同等信息,系统可直接采集核验;新建商品房的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首付款发票的票号、日期、金额,用于还贷的银行卡号等,只需将电子证照或电子材料编号、卡号告知工作人员即可。
九、办理地点
1、市区办事大厅(网点)
2、县(市)区办事大厅
3、郑州市区银行代办网点
4、温馨提示
郑州县(市)区各办事大厅和各银行代办网点工作时间实行早九晚五工作制,为节省您的宝贵时间,请各缴存单位和职工就近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十、贷款还款
1、还款方式
2、还款计算器
3、贷款提前还款
①贷款发放后,无还款逾期的,借款人可提前全部或部分偿还剩余贷款本金。借款人可在工作日通过“郑好办”APP或银行网点办理该业务(避开还款日,节假日顺延)。部分还款时,每次提前偿还本金额须大于1万元,可同时申请缩期。
②郑好办APP办理流程:打开郑好办APP,点击公积金办事板块;下滑找到公积金贷款服务,选择提前还款。
十一、贷款其他事项
1、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应按合同约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未按约定时间偿还,将会影响借款人及配偶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同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2、申请贷款时或正常还款1期后可办理公积金冲还贷款协议签订业务(具体办理条件和要求查阅对应业务须知)。
3、申请地点:在郑州市区内购房的可到市政务服务办事大厅或各区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公积金窗口办理;在县区购房的到对应县区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公积金窗口办理。
4、受理时间:每月所有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受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郑州本地宝】,关注后回复【公积金】,可获取郑州公积金办事指南,包括公积金最新政策、商转公/缴存/提取/贷款指南、公积金查询、异地贷款规定、个人缴纳公积金、公积金办事网点等信息(持续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