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河南省直人才公寓申请条件与配租标准

导语 河南省省直青年人才公寓部分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为尽早发挥人才公寓服务保障作用,依据《河南省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现启动第二批次配租工作,申请条件与配租标准见正文。

  2025河南省直人才公寓申请条件与配租标准

  (一)申请条件

  配租范围:一是省直和中央驻郑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青年人才;二是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我省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青年人才;三是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等单位引进的重大科研项目或科研创新团队、高科技企业,以及省管高校、医院等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群体。

  资格要求:

  1.申请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郑州市内五区和航空港区、郑东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自有住房,未承租保障性住房且未享受相关保障性住房货币补贴;

  2.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3.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含)以上;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因违反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相关规定而被纳入不良记录。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认定的我省高层次人才或在从业领域贡献突出、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申请条件。

  依据《河南省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报名审核通过情况,将逐步扩大配租对象范围,具体情况另行公告。

  (二)配租标准

  原则上根据申请人家庭(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人数和申请人人才层次共同确定,具体如下:

  1.一室一厅(建筑面积60平方米左右)区间保障范围:申请人(本科学历/科员)单身。

  2.三室两厅(建筑面积90平方米左右)区间保障范围:

  (1)申请人(本科学历/科员)、配偶;

  (2)申请人(本科学历/科员)、配偶和子女;

  (3)申请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科级/中级职称或技师)单身;

  (4)申请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科级/中级职称或技师)、配偶。

  3.三室两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左右)区间保障范围:

  (1)申请人(博士研究生学历/处级/高级以上职称或高级技师)单身;

  (2)申请人(博士研究生学历/处级/高级以上职称或高级技师)、配偶;

  (3)申请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科级/中级职称或技师)、配偶和子女;

  (4)申请人(博士研究生学历/处级/高级以上职称或高级技师)、配偶和子女。

  4.申请人根据自身意愿,可以申请对应配租标准以下面积的户型。

  推荐:2025河南省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第二批次配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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