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临床执业医师(劳务派遣)招聘公告
导语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临床执业医师(劳务派遣)招聘2人,报名时间至2025年6月15日18:00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临床执业医师(劳务派遣)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执业医师2人(劳务派遣合同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临床执业医师2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无不良执业行为记录;
5.医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已取得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证,专业范围为中医学类、临床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
6.具有2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验,能独立完成临床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年龄:男性,5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15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材料
(1)应聘者需提供材料包括: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包括本科学历学位至最高学历学位)原件、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包括本科学历学位至最高学历学位);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一份。
(2)应聘者将上述报名材料汇总为统一文档并转换为PDF格式,同时投递至校人事处招聘邮箱:zuazhaopin@zua.edu.cn及校医院招聘邮箱:wxw@zua.edu.cn,邮件名称为姓名+专业+毕业院校+联系电话,未按要求格式提交材料的概不接收。
3.注意事项
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招聘期间,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如有疑问可咨询:0371-61912739、0371-61912665。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审核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及相关材料,按岗位招聘人数择优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对进入考核人员将以电话形式通知面试,未符合报名要求者不另行通知。
(三)考核
进入考核人员需携带报名材料中涉及的原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等)及复印件参加考核。考核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临床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操作。采取个人素质展示、现场答辩、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判断能力、专业技能水平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四)体检与考察
确定的体检人员到三甲以上医院进行入职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或放弃录用资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合格后,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携相关材料原件到校确认,经用人单位研究确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学校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用工协议,报到上岗。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聘期内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参照校内同岗位同职人员执行,社会保险按照河南省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应聘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已签劳动合同无效。
2.聘用人员须按照要求办理入职手续。逾期未报到的,将不再保留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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