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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河南省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机制

导语 用人单位以及单位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未就业城乡居民按照规定缴费参加长期护理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步缴纳。

  2026河南省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机制

  1.单位职工。单位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费率为0.3%左右,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照同比例分担,各为0.15%左右。单位缴费基数为职工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收入。

  各地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当年,可在充分测算评估、确保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费率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不少于12个月且不出现当期赤字的基础上,合理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费率(不超过长期护理保险单位费率),调整部分用作长期护理保险单位费率。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可用于本人及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

  2.退休人员。退休人员保费由个人缴纳,原用人单位不缴纳。费率与单位职工个人费率相同,缴费基数为本人基本养老金。经个人同意,保费可由医保部门从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代扣代缴,有条件的地方可由发放职工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扣代缴。各地要因地制宜探索完善具体扣缴方式。

  3.未就业城乡居民。未就业城乡居民保费按年度筹集。筹资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构成,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比例为1∶1左右。政府补助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政府补助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建立未就业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当年,以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缴费基数,费率从0.15%左右起步,用5年左右时间逐步过渡到0.3%左右。

  4.灵活就业人员。鼓励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含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下同)按照单位职工费率标准参保,费率为0.3%左右,缴费基数不低于统筹地区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由个人按照规定缴费;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地按照未就业城乡居民参保政策参保缴费。

  5.困难人群。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人群按未就业城乡居民参加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予以分类资助,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定额资助低保对象、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定额资助标准为不低于个人缴费部分的50%。

  6.18周岁以下人员。18周岁以下未就业人员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抚养人等参保,不单独筹资,享受未就业人员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人员无法跟从参保的,视同参保。

  推荐:河南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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