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流产产假多少天?

导语 《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

  郑州流产产假多少天?

  《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流程规定: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生育或者流产的女职工下列劳动保护:

  (一)正常分娩的,休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二)符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依法享受其增加的假期;

  (三)难产或者实施剖宫产手术分娩的,增加产假15天;

  (四)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五)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

  (六)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

  (七)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假期。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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