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房产证办理材料(房改遗留问题房屋办证)

导语 郑州房产证怎么办理?郑州房产证办理条件是什么?郑州房产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郑州房产证去哪里办理?郑州房产证办理程序是怎么样的?房改遗留问题房屋怎么办理房产证?郑州本地宝为你解答。

  房改遗留问题房屋办证

  A. 个人按房改政策购买的单位自管公有住房,已按房改政策交清购房款,因手续不全单位未办理公有房屋所有权证,导致购房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售房单位应提交以下要件:

  (1)土地、房屋登报公告30日期满的报纸(收整版报纸原件);

  (2)售房单位出具的房屋权属具结书(收原件);

  (3)郑州市(省直)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文件(收原件);

  (4)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如不能提供的,可用具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或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安全使用条件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或者《工程质量检测报告》代替(一批收一次原件,其它为复印件):

  (5)出售公有住房协议书(收原件);

  (6)购房人员登记表(收原件);

  (7)购买方有效身份证件(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8)房屋分户平面图两份(收原件);

  (9)其他所需要件。

  注:上述情形的房屋在办理公有住房出售审批手续时,售房单位应向房改办提供的资料:

  (1)土地、房屋登报公告30日期满的报纸(收整版报纸原件)和遗留科出具的公告期满未发现产权争议的证明(收原件);

  (2)郑房测绘队测绘的房产分户图(收原件);

  (3)关于出售公有住房的请示(收单位红头文件原件3份);

  (4)购房人员登记表(市房改办统一印制)(收原件1份);

  (5)公有住房售价计算过程(收原件1份);

  (6)房屋价格评估表(收原件);

  (7)售房资金落实情况表(房改办要冻结其相应的售房资金)(收原件1份);

  (8)夫妇双方身份证复印件、职务(称)证书及相关证明等材料(出示原件收复印件)(1套)。

  B. 售房单位已办理公有房屋所有权证,因挪用售房款或者未按规定将售房款交至房改办指定账户,导致购房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售房单位应提交以下件:

  (1)售房单位的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2)售房单位出具的具结保证书及承担房屋维修责任的书面承诺(一批收一次原件,其它为复印件);

  (3)郑州市(省直)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文件(收原件);

  (4)出售公有住房协议书(收原件);

  (5)购房人员登记表(收原件);

  (6)购买方有效身份证件(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7)房屋分户平面图两份(收原件);

  (8)其他所需要件。

  注:上述情形的房屋在办理公有住房出售审批手续时,售房单位应向房改办提供的资料;

  (1)售房单位的房屋所有权证及房产分户图(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2)关于出售公有住房的请示(收单位红头文件原件3份);

  (3)购房人员登记表(市房改办统一印刷)(收原件1份);

  (4)公有住房售计算过程(收原件1份);

  (5)房屋价格评估表(收原件);

  (6)售房单位出具的挪用售房款的情况说明及承担房屋维修责任的承诺书(收原件1份);

  (7)夫妇双方身份证复印件、职务(称)证书及相关证明等材料(出示原件收复印件)(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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