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公积金商转公都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商转公贷款是指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简称“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将已经办理且尚未结清的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

  据《通知》规定,申请商转公贷款应准备如下材料:

  1.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和婚姻信息证明;

  2.原购房合同、《契税完税凭证》及《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3.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及贷款余额证明;

  4.借款申请人归还公积金贷款的本人银行卡;

  5.商业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同意办理顺位抵押函》和《同意提前结清商业贷款函》;

  6.商业贷款结清证明及《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

  上述申请材料主要用于了解借款人、商业贷款、房屋状态和房屋性质等是否符合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其中,前四项申请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2份);使用先还再贷方式的,在注销房屋原抵押登记后,借款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提供第(六)项申请材料;使用公积金直还方式的,借款申请人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时,向公积金中心提供第(五)项申请材料,以便启动后续环节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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