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郑州公积金商转公办理条件

导语 为了满足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使用需求,缓解购房职工的还款压力,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郑州市不动产登记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优化业务流程,决定开通“商转公贷款”业务。

  郑州公积金商转公贷款的申请对象为已经使用商业贷款在郑州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本地和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包括灵活就业缴存职工。

  同时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商业贷款所购房屋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除向商业贷款银行设定抵押外,未设定其他抵押权、居住权登记事项,不存在司法查封、冻结等权利限制;

  2.商业贷款尚未结清,且无尚未处理的逾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提前结清商业贷款;

  3.《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4.具有在规定时间内结清商业贷款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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