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本地宝APP

许昌法院2026年省核定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条件

导语 许昌法院2026年省核定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156人,报名时间2026年3月2日9:00至3月8日17:30

  许昌法院2026年省核定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岗位职责

  办理庭审准备中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有关记录和庭审刻录工作;公布开庭审理公告;送达起诉书、答辩状,填写并送达法律文书和诉讼材料;办理陪审员出庭的各项工作;接受、核对送交法院的各种证据并出具收据;打印并核对案件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案件信息录入以及司法统计工作;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技能和职业操守;

  3.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规章制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要求

  1.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5年3月至2008年3月期间出生),不限性别。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90年3月以后出生)。

  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专业不限。

  (三)不得招聘为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1.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行政拘留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人存在经商办企业等不适宜在法院工作情形的;

  6.本人及其配偶的家庭主要成员、近亲属,在报考法院辖区范围内从事律师工作的,以及存在其他任职回避情形的;

  7.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公开考试中被认定为有 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8.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人民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9.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10.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毕业在校生;

  11.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推荐阅读:>>许昌法院2026年省核定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公告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郑州招聘】 ,关注后回复【事业单位】可获取郑州事业单位招聘最新信息,包括线上报名入口、查看附件、有编制岗位等。

栏目导航
反馈 提问